231人已浏览 时间 : 2014-08-12 09:02:06
导语: 近日,2014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工作完成,240户困难家庭通过验收,将获得总共700万元左右的财政补助款。 解决困难群体的家庭住房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自2007年以来,我县积极筹措资金,全面开展县域内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多年来,县财政共投入资金近4800万元,对低保户、残疾户等2227户农村困难家庭的危房进行重建、修缮或置换,这无疑是雪中送炭。
解决困难群体的家庭住房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自2007年以来,我县积极筹措资金,全面开展县域内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多年来,县财政共投入资金近4800万元,对低保户、残疾户等2227户农村困难家庭的危房进行重建、修缮或置换,这无疑是雪中送炭。
今年初,县财税、住建、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合,遵循先急后缓、梯次改善的要求,阶段性地确定危房改造的对象。求助对象从农村低保户、残疾户、受灾户,扩展到目前对一般困难家庭、村中村改造、下山移民户进行救助。
将危房救助这项惠民政策用足用好,部门联合进行实地踏勘、深入农户了解,在行政村村务公开栏公开,确保达到公平、公正。并对危房改造工作进度督查,实行村规划员日常督查、乡镇(街道)规划员不定期巡查、县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一年两次的全覆盖检查制度。
在验收阶段,我县在村、乡镇(街道)初步验收的基础上,对当年度改造户实行验收考核,最后建立危房改造户的档案管理,在纸质档案的基础上增加了危房改造前后及改造过程中的图片、影像资料档案。
财政资金的保障和管理,是确保危房救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我县根据当年的危房改造任务,安排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当项目变动时,及时调整资金预算,并对照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
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配套落实补助资金,并明确补助资金在乡镇政府财务帐上实行专门科目核算,专款专用,特别是对无劳动能力的救助户,危房改造工程由乡镇(街道)或村代建代办的项目,实行公示并向救助对象列出支出清单,说明支出情况,确保了专项资金不被截留、挪用或转非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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