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5人已浏览 时间 : 2015-05-07 07:32:03
导语:5月6日,桐庐县公安局对一起普通的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起诉,不普通的是这起案件中,衍生了另外一起包庇案。通俗的说就是“醉驾顶包案”。
5月6日,桐庐县公安局对一起普通的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起诉,不普通的是这起案件中,衍生了另外一起包庇案。通俗的说就是“醉驾顶包案”。
现场仅一辆车,难逃火眼金睛
5月2日凌晨1:13,桐庐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瑶琳镇后浦村路段轿车单车事故。辖区横村交警中队出警,中队长洪霄伟赶赴现场后,发现有两名男子,一名男子远离交警站在事故车辆一侧,另有一名姓俞的男子承认是他开车发生的事故,事故发生在凌晨时分,而且已经给保险公司打过电话了。
“事故发生后,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给保险公司打过电话的之后,会同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然而这起事故发生已经一个多小时,当事人并未向警方报案,却是一位路人拨打110报的警。”洪霄伟中队长介绍,虽然事故现场只有一辆车,当时感觉事故并不是那么简单。
细心的洪霄伟中队长于是迅速安排出警人员对两人进行询问,发现承认驾驶车辆的男子俞某某并不是车主,行驶证上却是旁边这位许某的姓名。
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俞某某未检测出酒精含量;许某的酒精含量却是95mg/100ml,也就是说,如果是许某开的车,那就是醉酒驾驶。
虽经民警告知法律责任,然而,俞某某一口咬定是自己开的车。
监控视频揭示,到底是谁开车
洪霄伟中队长一边安排民警将两人带往医院,一边安排民警对沿途监控进行倒查。
“我很奇怪在现场为什么找不到俞某某的车。”洪霄伟中队长发现,事故发生前,许某驾驶车辆从分水前往桐庐,时间约为凌晨左右。
然而,俞某某到达现场的时间要比许某晚半个多小时,而且,俞某某自己驾驶过另外一辆越野车,无缘无故的,怎么会突然跑到许某的车上去发生一起单车事故。
这能说明是俞某某顶包吗?正当民警发现端倪之时,医院里发生了下面这一幕。
“我是顶替的,车子是许某开的。”当两人被出警民警带往医院,在抽血过程中,俞某某向交警坦白的同时,许某也承认了自己就是驾驶人。
朋友之间道义,顶来刑事责任
“出于朋友之间的道义。”据俞某某交代:5月2日凌晨,许某给他打了个电话,说是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了,车子开不了,更要紧的是喝了酒,请他帮忙顶替为事故车驾驶员。俞某某赶到现场后,首先将许某及其朋友送往桐庐。随后,使用自己的车返还事故现场。俞某某很谨慎,将自己的车远远地停放在焦山互通位置,然后会同步行至事故现场,生怕被人发现。
至此,洪霄伟中队长等出警人员明白,为何在现场没有发现俞某某的车。
经审查:许某对自己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许某,男,1991年出生,桐庐人。据其交代:5月1日晚,和朋友在分水镇喝完酒后,驾车送朋友到桐庐。据其回忆,大概喝了五六瓶啤酒。当其驾车途径208省道桐庐县瑶琳镇后浦村路段,因遇危险时采取措施不当,导致车辆与道路中间绿化隔离带相撞,造成车辆与道路设施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许某电话联系了俞某某,商量好由俞某某顶替其为事故车辆驾驶员,已期达到逃避处罚的目的。
目前,许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桐庐警方刑事拘留,而顶包的俞某某则因涉嫌包庇罪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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