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8人已浏览 时间 : 2015-05-22 08:13:16
导语:5月21日,桐庐县公安局横村派出所民警赴桐庐县拘留所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行为人毛某某因寻衅滋事被桐庐县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于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然而,此时的毛某某为什么已经在拘留所了呢?
酒后打人还辱骂民警 合并执行拘留二十日
桐庐警方查处一起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案件
5月21日,桐庐县公安局横村派出所民警赴桐庐县拘留所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行为人毛某某因寻衅滋事被桐庐县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于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然而,此时的毛某某为什么已经在拘留所了呢?
这起案件还得从几天前说起。5月17日,周师傅驾车途经横村镇,发现有一名男子抱着小孩在马路中间走得很慢,于是摁了喇叭。没想到对方转身破口大骂,说是吓着孩子了,还上前用拳头击打周师傅驾驶车辆的引擎盖,随后拿出手机打起了电话。周师傅看对方在车前打电话,于是就将车挂上倒档,准备掉头换个方向走。没想到,这名男子走到他驾驶室位置,对着周师傅迎面就是一拳。周师傅为息事宁人,驾车离开了现场。
事情并没完,这名男子看周师傅走了。向路旁一打听,获悉其妻子在横村镇经营一家商店,遂赶到周师傅妻子处找人,找寻周师傅无果,期间用脚踢了周师傅妻子。
横村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很快在现场附近找到了涉嫌殴打他人的男子。民警在现场询问过程中,这名男子不仅不予配合,还用手遮挡出警人员的执法记录仪,阻止拍摄现场处警过程,并且用手指戳民警的肩章,辱骂民警和协辅警。这名男子随后被赶赴现场增援的民警传唤,在带回派出所途中,这名男子突然出手勒住正在驾驶警车的司机脖子,迫使警车停下了车,几位民警也及时控制了他。
这名男子姓毛,1981年出生,桐庐县钟山乡人。被传唤到派出所之后,毛某某承认自己喝了不少酒,至于喝了多少自己都搞不清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桐庐县公安局横村派出所于是根据公安机关处置醉酒警情程序规定,将其交由亲友带回,后送往医院救治。
5月18日,毛某某酒醒后到案,桐庐县公安局依法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毛某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5月21日,对毛某某寻衅滋事的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桐庐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毛某某则因寻衅滋事和阻碍执行职务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桐庐警方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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