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4人已浏览 时间 : 2015-07-15 08:55:55
导语:近日,我县对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和立功奖励金标准进行了调整,年优待金由原来的12950元提高到14410元,在西藏服役的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则是内地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的2.5倍。同时,在部队服现役的义务兵,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给予28820元奖励金,荣立一等功的或被大军区、军兵种授予相应荣誉称号的给予11530元奖励金,荣立二等功的给予7205元奖励金,荣立三等功的给予2880元奖励金,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给予1440元奖励金。
征集对象以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
男青年:非农业户口的,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的,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初中生控制在10%以内)。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也可征集,2015年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按高中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
男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原则上再学校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5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有志桐庐好儿女,踊跃应征当兵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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