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0日14时53分许,在富春江镇大坝上路段,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二轮电动车发生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受伤,而汽车却逃离现场。
经过民警查询路口监控车车辆轨迹等,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无牌五菱小型普通客车,并且通过监控锁定肇事嫌疑人,现将嫌疑人照片公布。
广大的市民朋友,如果您认识监控下肇事的驾驶员,那么请通知驾驶员到桐庐交警大队富春江中队投案自首,否则将面对法律严惩!或者您也可以将该驾驶员的信息发送至桐庐交警微信平台。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桐庐各乡镇街道、国道、省道等遍布监控探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2、110),如果出现人员伤亡,请积极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千万不要逃离现场,否则您的事故保险理赔等会很麻烦,同时也有可能担上刑事责任哦!。
桐庐交警再次提醒:9月20日下午在富春江大坝上的事故肇事司机,桐庐交警喊你来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