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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为优化区域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县城区城南街道梧桐路部分路段实行单向通行的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优化区域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县城区城南街道梧桐路部分路段实行单向通行的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6年1月20日9时起,县城区梧桐路(滨江路与江南新村大门口之间段)实行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从梧桐路驶入滨江路,交警部门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不按规定方向通行的机动车进行拍摄,以加强路段管理。
请过往车辆及行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如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依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罚。
特此公告。
(附图示)
桐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Ο一六年一月四日
简图:
实际图:黑色箭头为行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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