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9人已浏览 时间 : 2016-03-30 09:23:35
导语:4月5日起,杭州市(浙A号牌)新能源客车,将不受杭州市区“错峰限行”和西湖景区“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4月5日起,杭州市(浙A号牌)新能源客车,将不受杭州市区“错峰限行”和西湖景区“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昨天杭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经信委、市公安交警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委等单位,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作出说明。
哪些车不再限行?
2016年4月5日起,以下类型浙A号牌新能源客车不受杭州市区“错峰限行”和西湖景区“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杭州市(浙A号牌)新能源客车,主要包括两类:
1
2016年4月5日前已经登记上牌的车辆,燃料种类登记不属于单一汽油或柴油的浙A号牌客车。
如何判断自己的存量车(2016年4月5日前登记)是否属于上述范围的新能源客车?市公安交警局介绍,可根据车辆登记证书中的注册登记摘要信息栏中的“登记日期”和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中的“燃料种类”对照上述标准进行判断。
2016年4月5日后登记上牌的符合《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的浙A号牌新能源客车。
市交通运输局介绍,我市可直接申领新能源小客车其他指标的新能源汽车范围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小客车及进口纯电动车。
15个窗口申领“专用标识”
目前全市新能源小型客车存量为31862辆,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1.16%。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发放新能源客车专用标识来确认新能源车的相关信息,并将此作为限行管理及路面管控所必需的、易于辨识区分的标识。
符合上述新能源车辆条件的中、小型客车。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等不受尾号限行限制车辆无须申领。
新能源车辆所有人可自4月1日起,在市、县两级车辆管理所及指定交管服务站等15个窗口,登记申领新能源客车专用标识。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单位车辆还需加盖公章委托书)、行驶证。单位车辆实行单位统一申领,个人车辆可委托或自行办理。
同时,如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有关规定作出调整的,则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我市新能源客车专用标识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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